印刷有限公司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處罰案例
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:xxx印刷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參與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旅游印刷和宣傳服務項目采購活動中,響應文件中的《項目實施方案及服務措施》存在與其他供應商響應文件中的《項目實施方案及服務措施》異常一致的情況。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(七)項“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之間、供應商相互之間,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、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”規定的違法行為。
處罰結果:1.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,處罰金額人民幣300元;2.列入政府采購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;3.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處罰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
公布日期:2022-02-24 15:08
處罰日期:2022-01-28
(以上來自于政府公示信息,本文涉及的企業名稱等已隱藏,僅供招投標行業相關企業和人員學習行政處罰案例參考)
本文主題:印刷公司失信處罰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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