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》已廢止
2021年6月2日,中國銀保監會銀保監發〔2021〕14號印發通知,公布《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》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》(銀監發〔2013〕34號)、《關于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(試行)》(保監發〔2006〕2號)同時廢止。
《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》第一百一十七條
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?!渡虡I銀行公司治理指引》(銀監發〔2013〕34號)、《關于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(試行)》(保監發〔2006〕2號)同時廢止。
本準則施行前中國銀保監會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、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其他監管規定與本準則相沖突的,以本準則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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